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,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依法严厉打击“村霸”“乡霸”“沙霸”“矿霸”“街霸”“市霸”等突出黑恶势力,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“六霸”等涉黑恶犯罪线索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线索征集范围(一)采取暴力或“软暴力”等手段,利用家族、宗族、宗教势力横行乡里、称霸一方、欺压百姓、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,操纵破坏基层选举,把持干扰基层政权,侵占农村集体财产、垄断集体资源、谋取非法利益的“村霸”“乡霸”等。
(二)在土地、矿产、砂石、森林等自然资源领域,纠集社会闲散及前科劣迹人员,非法采砂采矿、强占砂矿场地、垄断资源市场、强迫交易、破坏环境、暴力抗法的“沙霸”“矿霸”等。
(三)在工程建设、交通运输、市场流通、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,实施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敲诈勒索、雇黑佣黑、煽动闹事、非法收取保护费、看场费、进场费,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“市霸”等。
(四)在城市街道、商业街区、校园周边、流动人口聚集地等公共场所,拉帮结派、寻衅滋事、强拿硬要、称王称霸;拉拢、操纵、控制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、故意伤害、敲诈勒索的“街霸”等。
(五)除上述外,其他涉黑涉恶线索以及为其提供庇护、充当“保护伞”的线索。
二、线索举报注意事项举报人检举、揭发、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,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(绰号)、住址等基本情况,主要违法犯罪事实以及物证、书证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,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。
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,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,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,对恶意举报、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鼓励实名举报,注明真实姓名、有效联系方式,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,依法保障举报人、被害人、证人合法权益;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,一经查实,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。
三、问题线索举报方式可通过来电、来信、来访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。公安机关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踊跃举报“六霸”等黑恶犯罪线索,共同维护社会和谐安宁,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营商环境。让我们携手共进,对黑恶势力“零容忍”,为建设平安宜宾贡献力量!
四、全市公安机关举报方式宜宾市公安局扫黑办:
0831-2228164翠屏区公安分局扫黑办:
0831-8231444叙州区公安分局扫黑办:
19881222551南溪区公安分局扫黑办:
0831-8766039三江新区公安分局扫黑办:
0831-3620339江安县公安局扫黑办:
0831-2622121长宁县公安局扫黑办:
0831-4620836高县公安局扫黑办:
0831-5418699珙县公安局扫黑办:
0831-4015154筠连县公安局扫黑办:
0831-7682905兴文县公安局扫黑办:
0831-8822361屏山县公安局扫黑办:
0831-5720043特此通告。
宜宾市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暨反恐怖工作
领导小组(市禁毒委员会)办公室
2025年5月9日
来源:宜宾市扫黑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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